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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作者:记者 操秀英 唐婷来源:科技日报阅读量:时间:2015-07-21

改革红利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影响中国经济社会未来十年乃至更长远的重要驱动力量——“互联网+”行动顶层规划正式亮相。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无疑,创新已成为今日中国之关键词,而科技创新则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


  “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我们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完善点火系,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


  十八大以来,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千方百计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其实,中国政府早已开始为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布局谋篇。2012年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央“6号文”)。国务院成立了由刘延东副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协同26个部门和单位,对科技改革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进行顶层设计。


  这一轮改革的核心,是彻底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形成一个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协同创新、加强资源统筹和开放共享、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5个方面,领导小组对20项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进行了布局。


  2013年1月,《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中央“8号文”)出台,提出以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抓手,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此后1年的时间里,围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部与国家57个部门和单位出台百余项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涵盖管理、金融、财税、人才、法律等多个方面,一部分是对原有政策的再深化,比如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另一部分则是全新政策,比如央行正牵头的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措施。


  与此同时,力度更大、操作性更强的政策措施在各地不断出台:北京、广东、重庆将创新型企业写入地方法规,江苏推动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浙江对企业组织的创新战略联盟给予运行和研发专项资金支持,安徽实施创新型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四川支持企业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青岛设立10亿元创新工程专项资金……


  去年12月初,各地科技界得到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关村试点政策将在更大范围推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等6项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缴纳等4项先行先试政策扩大试点范围,并在中关村启动4项新的政策试点。此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将在若干重点区域布局建设。


  “这些政策的核心价值就是激发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让创新的源泉尽情迸发,赋予创新者收益权,让创新者获取应有的智力回报。”北京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赵弘说。


  计划管理改革:撕开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其他方面科技改革向纵深推进。这是科技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改革,将对我国科技创新产生深远影响。

 

  将以前林林总总的各类计划数量大幅减少,各有关部门下放权限,不再具体管项目……“这绝对不是简单的合并同类项或加强协调分工,而是涉入改革深水区,从国家层面重构现有科技计划体系并转变相关政府部门科技管理职能。”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说。


  创新资源“碎片化”和聚焦不够的老问题,已成为科技体制改革亟待突破的关隘。据统计,此前有40来个部门和单位,管理着100余个科技相关计划和专项。


  “九龙治水”“天女散花”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方式已不可持续,这样科技事业会越做越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把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理顺。


  打开这一科技改革突破口,重点是在“统、合、放、管”四字上下工夫。


  “统”就是统筹协调,建立新的组织管理机制和管理平台,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机制商议大事,建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咨询。“合”就是优化整合,将名目繁多的相关科技计划调整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与人才专项5类计划。“放”就是下放权限,具体项目管理依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管”就是管好该管的,下放权限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要加强战略规划、重大任务选择、环境营造、评估监督和服务等。


  改革提出了3年过渡期,2017年将全面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机制运行。目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正紧锣密鼓推进相关工作,试点先行、全面布局的各项举措正在加快研究落实。


  在打开突破口的同时,决策者还打出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等“组合拳”,总体把握创新大棋局的走势,推动科技改革纵深发展。


  让创新创业呈燎原之势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中关村创业大街的3W咖啡厅2层,人满为患。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创业与股权众筹融资的分享会,大部分来参会的年轻人站着听完了近3个小时的分享会。


  自从去年6月开街以来,这种超高人气的分享会越来越频繁。据创业大街官方给出的数据,本周将在这里举办18场分享活动,内容围绕创投趋势、产品技术以及人才招聘等方方面面与创业相关的内容。


  而在这条不足300米长的街道,聚集了超过2200个机构投资人、20多家新型创业机构以及近4000个创业团队,平均每天诞生36家公司。长期在这里驻扎的创业者,大多为80后和90后,梦想、创业、融资是他们经常谈到的关键词。他们之中一小部分人最终拿到融资,但超过50%的人最终选择放弃。


  这里是整个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缩影。1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于3月2日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


  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再次将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若干意见》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强化金融支持、建立市场导向机制、激励成果转化、完善科研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和流动、推动开放创新、加强统筹协调等8项30条改革措施,旨在让创新资源更合理配置,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全国各地也相继推出扶持政策。3月23日,北京对首批11家众创空间进行了授牌,并授予中关村创业大街“北京市众创空间集聚区”称号;根据天津市出台的支持创业创新的文件,天津市正筹划在2016年建立100个创业创新空间,未来天津市的55所高校都会设立众创空间,天津市将支持每一个众创空间建立一个不低于300万的种子基金,市政府财政拿出30%给予匹配……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赢。科技领域的改革创新,从未止步并将大步向前。



  部分地方成就


  湖北:促成果转化 制定出台“科技十条”


  2013年,湖北制定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科技十条”)。


  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湖北“科技十条”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突破性改革:一是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授予高校、院所的研发团队。科技成果处置后仅需报所在单位和财政部门备案。二是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三是改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政策。四是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科技十条”实施以来,湖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出台相关细则30余项,新创办企业243家,转化科研成果853项。2014年全省登记重大科技成果1778项,同比增长9.6%,技术合同成交额601.7亿元,同比增长43.7%。


  青海:为众创添柴 设立5000万专项基金


  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青海组织力量研究制定《青海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方案》,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创新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在调研制定《青海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方案》基础上,青海设立每年5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资金,对在校大学生和国内外大学毕业10年内的大学生在青创新创业给予资金扶持,并提供技术来源、创业辅导、财务咨询、贷款风险补偿等服务,支持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同时,青海依托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及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在加大对省内各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安排资金对创客空间、创业奶茶、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支持。


  浙江:建创新生态 推动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了营造更加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浙江除发放1亿元创新劵外,今年将推动全省500家以上省级创新载体50000台(套)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企业50万家次,带动50万人创新创业,使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建成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初步解决科研资源的分散、重复、封闭、低效问题。


  今年3月,浙江首个省级政府部门云服务平台——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平台实现了科技资源、科技数据、科技服务和科技管理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创新创业者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找信息、找资源、找资金、找设备、找服务,享受“一站式”的“指尖上的服务”。


  杭州市“梦想小镇”设置了创业服务中心,首批48家企业、800多名创业者可以在“云”上办理在线工商注册、项目申报、申请人才房;还可以在线建立财务、法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中介资源聚集平台,甚至可以寻找天使投资、股权众筹、供应链融资等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服务。


  广东:谋顶层设计 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


  2014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首个地方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


  《决定》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产业创新、转化应用、环境建设6个全面重点推进、精准发力,出台了“一揽子”政策。


  《决定》强调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同时,要求把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重中之重,如遴选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到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普遍建有企业研究开发院。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决定》还提出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积极发挥高校在基础研究方面的生力军作用,加强重大科学前沿和战略高技术研究部署,实现重点突破。首次在省级政策层面提出探索实施创新券制度,实施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