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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 聚焦四大方向
作者: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阅读量:时间:2019-12-13

人民日报


  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建设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明确要求实行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意见》将如何贯彻落实?有何亮点、难点?


严保护: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制度约束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2018年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26.9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0.1万件。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实现综合执法,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6529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15万件。


  与此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迈出重要步伐。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意见》要求,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认为,“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来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快修改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确保了‘严保护’具有合法性。”


  在吴汉东看来,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是一大亮点。“当前我国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宽、松、软等问题。比如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业态新领域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仍不完善,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新的规则,对药品专利保护需要及时跟进等。”


大保护、快保护:健全社会共治,优化协作衔接

  通过“互联网+”对侵权行为实时监测,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2018年12月,38个部委开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大幅提升。


  《意见》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孙军工表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当推动包括政府、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等在内的多方主体共享治理信息和治理技术,以协同共治实现互利共赢。”


  2019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为22.7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为20.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到5个月以内……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进步明显,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加强。


  《意见》要求,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依托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当前,全国已批复设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保护中心建设可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同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畅通沟通机制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63.69分提升到2018年76.88分。非本国居民知识产权申请量是反映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水平的“风向标”,这一数字多年来持续增长:2019年上半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7.8万件,同比增长8.6%;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12.7万件,同比增长15.4%……


  《意见》要求,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宋河发分析,“同保护”是对各类主体和个人实行平等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因诉争主体的性质、类型、来源、大小而区别对待、歧视对待;也是对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集体民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非营利组织等市场主体和个人知识产权权益一视同仁的保护。


  专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随着一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将进一步全面提升。